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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中年/《声宝之夜》\轻 羽

2021-01-19 04:24: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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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有竞争才有进步,藉此挑战个人成就,并期望出人头地,傲视同侪。不同的比赛有着不同的规则,参加者要在有关规定之下发挥所长,方能突围而出。在艺术赛场方面,除了既定的评分标準,评判团的背景和取向对参加者的表现和成绩都会有所影响,有时甚至扭曲了比赛的原意,变成另一种娱乐节目。

  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香港电视广播业进入免费播放时代,电视台曾举办一个名为“声宝之夜”的歌唱比赛。那年头我仍是小孩子,但每星期都会坐在电视机前面观看节目。套用现代的术语,该节目的参加者都是“素人”,即是业余歌唱爱好者。评判则是专业人士,包括音乐大师顾嘉煇。每个参加者演唱一首歌曲,评判团评分之后,舞台背景有一根道具灯柱,当中包含四盏灯泡,主持人宣布参加者成绩以灯泡数量为準。由是,“一盏灯、两盏灯、三盏灯、爆晒灯”,不单是得奖代码,其后更成为坊间的俗语,藉此形容优异成绩。

  香港其后陆续有不同形式的歌唱比赛。最著名的首推八十年代的“十八区业余歌唱比赛”和“新秀歌唱比赛”,二者并驾齐驱,发掘优秀演艺人才。张学友、李克勤均曾是“十八区”的冠军;梅艳芳、吕方、张卫健则是“新秀”的表表者。

  类似的比赛不断发展和演变,内地亦有《中国好声音》以至《我是歌手》等,让“素人”和“歌星”都能一展所长。除了参加者本身的实力,节目更设导师制度,令参加者的才华得以提升。香港的传播机构,近年将歌唱比赛发展成“造星”节目,虽说更能发掘全面的演艺新星,可是评判们的刻意挖苦,似乎只是为了营造节目的娱乐气氛,与当年《声宝之夜》的歌艺比拼,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逢周一、二、三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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