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艺文 > 小公园 > 正文

大川集/风头正劲NFT\利 贞

2021-03-22 04:25:2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如果我是一个画家,有人欣赏我的作品,想要花钱购买,对於有实体的画作而言,操作就很简单直接──一手交钱一手交画。而如果我是一个网络上的画师,我的作品不是用水墨油彩而是用绘图软件创作,以最终JPG/PNG之类的数字形式呈现,我应该如何出售自己的作品呢?最近突然看到一则新闻,大意是国外有一位平面设计师,将自己的数码画作通过一种叫NFT的手段,在网上卖出了五亿三千八百万港币的天价!

  我立刻对NFT充满了好奇,一查才知道,NFT(Non-Fungible Token),全名是“非同质化代币”,其本质是利用区块链技术,为数字商品创建一个独一无二且无法拆分的数字化所有权证书。这个“数字商品”不单可以是之前提到的画作,也可以是一部电影、一首歌甚至是一篇贴文。NFT不会影响其他人在网上观看、分享这件艺术品,只是作为所有权的证明而存在。

  不过转念一想,NFT虽然被媒体热捧,风头正劲,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证明”的技术──用理性的NFT技术,为感性的艺术贴上了唯一的身份标籤。如果把数字商品比喻成一层楼的话,NFT就是这层楼的楼契。楼契本身这一张纸是没有价值的,有价值、会升值的是楼契所代表的那层楼;同样的,NFT这串加密数字本身没有价值,有价值的是NFT所承载、所代表的那件数字商品。比如我现在通过“小画家”画了一幅非常粗糙的“火柴人”,也同样可以获得一个NFT,但我那幅拙劣的画作并不会因为有了NFT这个新潮的噱头而变得更有艺术价值或是更有收藏价值。所以“非同质化代币”只是为数字艺术品的交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保障和工具,而数字艺术品本身的价值,还是需要“创造美的双手”和“发现美的眼睛”。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