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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见录/“佛媛”“病媛”\胡一峰

2021-10-06 04:26:4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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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在京郊八大处附近开会。这里昔日是皇家寺庙群落。会议间隙,登山游寺。忽然想起当下有一类“网红”名曰“佛媛”。她们衣着或时尚或性感,在佛寺庙宇拍摄短视频,假模假式抄经礼佛,实则为了“带货”。佛门本是清淨之地,即便是作为游览景点的寺庙古蹟,也自有质朴之风。所谓“佛媛”,实在与“佛”之气度离得太远。

  现在,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了八点八八亿,短视频在网络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几分钟甚至几十秒的短视频,既为名渊,亦成利薮,是“网红”集散之所,也为资本必争之地。于是,孵化、制造“网红”成了一种工业。“自来红”远没有“催红”“炒红”的多。

  “网红”是表演,但又和惯常看到的表演不同。前者在舞台上,后者在生活中。因为有舞台,我们纵然感叹“演得像真的一样”,也断不会将它当作真的;现在生活成了“舞台”,即便“网红”的表演假意盎然,也让人不自觉地将这种幻象与真实重叠起来,心智不够成熟的少年更易如此。

  继“佛媛”而起的还有“病媛”。“佛媛”假扮有心向佛,拿佛门做卖场。“病媛”表演“生病”,将医院做幌子,创造新奇感,最终目的也不外“带货”。电影电视、话剧戏曲中自然有“病人”。美丽的女病人,甚至可归为文艺形象之一类。《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茶花女》的玛格丽特,心口疼的西施,是真病媛。病在她们身上,成为增强艺术感染力的因素。不过,西施的心脏病是真的,而且她并不为速效救心丸代言,这才保持了几千年的“流量”。

  “佛媛”、“病媛”类的网红,让人反感是因为缺乏对生活的基本尊重。这又涉及伦理问题。我们有没有权利把生活本身当作表演,将生活的任意部分展示给公众,哪怕这是属于你的生活。在生活被视频充斥的今天,这个问题值得思考。若问我,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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