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兴“晒”。“晒生活”、“晒旅游”、“晒厨艺”、“晒娃”。“晒”字,义同香港说的“晒命”,指“炫耀”。
少子化时代,孩子自是全家心肝宝贝。好多妈妈不放心孩子给外人带,辞工当了专职妈妈。嫁去外国的,外出谋事不易,守在家中忙碌三顿饭和看顾孩子,也是常态。
妈妈们用手机拍个视频“晒娃”上传网络,可谓举手之劳。中外晒娃视频扑面而来,孩子的天真、囧萌、呆憨赢得了许多“赞”,它们可让一天劳作的网民得到片刻的轻松。
有的视频长期“晒”孩子的日常。更有的网站深入到名人,譬如名演员的家中长时间跟拍孩子,这当然是有利益协议的。这些视频最能满足一些网民的窥私欲,其次是网主自炫的心态:活得滋润,孩子聪明,家庭幸福。
人有“隐私”或曰“私隐”权,大都希望保住自己某些秘密,越有地位名望的人士越是如此,这是当代文明社会的观念。但很多网主偏愿意把孩子、自己和家庭成员的私事公示于网,无异于“揦起个肚皮畀人睇”,这种做法也不算少。
孩子长期被“晒”,对他无益。孩子成长中会有各种顽劣甚至品德瑕疵,这很正常。父母加以教育引导,有时严厉批评,这也很正常。这该是各个家庭的秘密财富。但“晒”后,孩子成长中的过失、缺点和家长的表现暴露在网上,自然就会有网民议论、批评、嘲笑甚至咒骂,这就叫“食得咸鱼抵得渴”,是自爆私隐的代价。一些尖锐负评可能会伴随孩子十年、二十年乃至终生。他们懂事后回顾童年,会理解、感谢父母的这种安排吗?
网主“晒”的常是幸福亮丽的一面,生活远无那样平顺。“晒娃”更应适可而止。保护孩子成长的隐私,才更应是父母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