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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眼观世/网络诽谤不应不了了之\梁 戴

2021-12-02 04:28: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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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网络平台传播力强、澄清不容易,所以在网上发表言论更应该慎重,不应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内地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张“老夫少妻”的合照,发文者形容“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吸引大量网民观看及转发。女事主随后在微博澄清,指照片为三年前所拍,当时她代替病逝的外婆与外公合影,弥补老两口从未拍婚纱照的遗憾,却惨被网民盗图造谣。

  女事主得知遭抹黑后随即要求造谣者删文,但没有得到回应;直至她在微博发文澄清,对方才删除文章,之后更改变账户名称。该名女受害者诉苦,指谣言广为流传后对其生活造成困扰,“我特别觉得对不起我的亲人,让他们感到难过。”目前她已报警,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希望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造谣者最终会否受法律制裁?即使最终被绳之于法,但已经造成恶劣影响。很多人的心态是,网络上看到的内容何必太认真呢?在没有任何求证下随意转发,不知不觉成为“帮兇”。

  许多国家已开始反思如何遏止网络“诽谤”、“恶作剧”,澳洲就希望成为先行者,其总理莫里森称政府计划引进新法,将社交媒体定义为出版商,须为平台上的诽谤言论负责,必要时会被要求提供留言者资料。此前,澳洲高等法院在九月裁定社交媒体须为平台的诽谤留言负责。澳洲政府强调,言论自由不是被人用来怯懦地躲于地下室、匿名骚扰他人、摧毁其他人生活的工具。新法会引入投诉机制,如有人认为自己在社交媒体被诽谤、欺凌或攻击,可要求删除有关内容。倘内容没被删除,事主可向澳洲联邦法院申请,院方将合法地要求社交媒体公司提供留言诽谤者的资料,通知此人已被投诉之事,并要求此人将有关内容撤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互联网的确给予了人们资讯流通的自由,但自由绝不能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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