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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见录/好友的新用途\胡一峰

2021-12-03 04:27:2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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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群居动物。鸡汤文学常把“享受孤独”写得十分高级,实际上,再爱独处的人,也不会拒绝人生有三五知己。中国人看重朋友,将其列为五伦之一,自然也有一整套善待朋友的要求。当然,一切道德都是约束常人的,朋友相处之道,也是一样。自古以来,枭雄在一念之间,便可以利用或抛弃朋友。一面和仇人握手,一面对朋友下手,正是他们的上位、制胜之道。

  网络社交不但增加了我们的“好友”数量,而且提升了“交友”的速度。“扫一扫”,就成了“好友”。互联网企业随之挖空心思打起了朋友的主意,流行的“砍一刀”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而网络好友的用处又不止“帮砍”,还可能成为债务的“接盘侠”。

  共享单车企业ofo拖欠用户押金,沉寂了一阵子,前不久又登上热搜。起因是它号称可以退还押金了,但有个附加条件:“拉好友”。按照它的如意算盘,被欠押金的用户,拉好友到ofo在线商城消费,可以拿回一部分押金作为回报,说到底是让朋友帮ofo给自己还债。一时间,批评声大作。我也以为,这种自以为是的“骚操作”必须抵制。

  有的网友质问:“自己要解套,先让朋友入套,这是在考验人性吗?”人性善恶夹杂,所谓伦常,是对人性的规范。五伦之中最受网络挑战的,正是朋友这一伦。费孝通先生形象地把社会描述为“差序格局”,我们的朋友网,好比湖面的涟漪,以自己为圆心,层层扩大,也层层变远、变淡。友情有厚薄,朋友也分等,有的可讬生死,有的只供觥筹。对此,任何社会的文化里都有不言自明的规则。

  然而,当社交平台像蘑菇一样滋生,每注册一个社交软件,几乎都能收获不止一打“好友”。相当一部分,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链接”。用网络的话来说,只是“点赞之交”。那么,在这张由点赞之情结成的网上,我们如何自处,还真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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