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边走路边吸烟的人,我实在是非常厌恶。就如同旧式火车的火车头,会在行驶过程中,在身后扯出一长条白烟一样,行走的吸烟者,在吞云吐雾的同时不断前行,在身后往往会留下一个“无人区”,在这个区域内步行的人将会被迫成为二手烟的受害者──走得快的年轻人,还能屏住呼吸加快脚步超过去;但在他身后那些没办法走得那么快的行人,只能选择左右避开,如果道路狭窄,没办法左右避开的话,那就只能被迫放慢脚步,尽量与“行走的污染源”拉开距离才能保护自己了。
我还特地去查了一下香港法例,平心而论,香港对于吸烟的规管算是非常严格了。不单是餐厅之类的室内空间,如果严格根据法律的话,卡拉OK场所、麻将馆、酒吧,甚至室内工作间,吸烟都是被禁止的,就算在室外吸烟,也有必须在特定种类垃圾桶旁才可以的规定,也就形成了所谓“打边炉”的现象。但原来香港只是禁止在某些特定区域吸烟,并没有禁止人边走边吸烟。难怪有几次,我加快步伐超过“火车头”之后,忍不住回头“怒睥”,却发现他们一脸有恃无恐,完全不在乎的样子。可能一方面被人睥惯了,已经锻炼出了不在乎别人目光的厚脸皮,一方面也确认自己没有犯法,有恃无恐。
法律没有规定,的确不是犯罪。但转念一想,法律只是行为的下限,对个体行为的约束,除了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排队也没有被写进法律,但在文明社会“打尖”就是素质差的直接表现,会被群起而攻之。真希望有一天,边走边吸烟的“火车头”会和“打尖”拥有一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