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和四年未见的阿雄碰面,他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我终于落户了!”
十七年前,我和阿雄同一天入职一家深圳的公司。那公司距离市区六十多公里,依山傍水建了不少宿舍楼。我俩又分配到同一间宿舍,成了室友。我那时二十五岁,整天除了工作就是玩,尽情地领略南国风情;阿雄年长我九岁,整天被父母催婚。
谈婚论嫁,车和房都是很现实的“硬件”,自然不能如我一样,凭借年龄优势给对方画未来可期的大饼。准确地说,阿雄是在深圳无房。他大学毕业分配到湖南某小城的发电厂,作为技术骨干,早就从单位手中以极低廉的价格买了一套阔气的大房子。有一段时间,我俩天天晚上下班后到市区找房、看房,阿雄好不容易选好了,却在交易时被户口问题绊住了。
深圳市政府当时有个规定:如果没有深圳户口,购房需要出具“人才证明”。我问阿雄,为啥不把户口从湖南迁到深圳,他说辞职时先前的单位不肯放人,扣住了他的人事档案,没有办理档案迁出,户口就动不了。阿雄央求公司出证明,人事部的办事员哈哈大笑:“不是人才,怎么能到深圳来?”阿雄拿着证明,赶紧把房子的事情办好,没多久就结婚生子,如今孩子都读中学了。
说回那个象征性的规定,实则体现了当时政府的某种风险预判:防止非刚需的炒房热。事实上,后来深圳在出台引导“房子只住不炒”政策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阿雄告诉我,如今超过五十岁的人才落户条件十分苛刻,幸好自己在五十岁的关口上从原单位调来了档案。望着眼前这个相交十七年的兄长,说到落户深圳开心得像个孩子,我为他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