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内常道:文无定法有大法,“法”指创作和文字的规律。受众乐见观点与构思新颖、文字不落俗套的作品。文学体裁尤需创意,应鼓励作者不因循于某种题材、样式和风格去自由发挥。这便是“文无定法”。
“大法”何所指?说的是文字或创作总有些规律需要遵循,在文字上需合乎通用中文的语感。“大法”规限了词的释义、色彩、词性,提供了造句法则。在方言众多、十四亿人口的国度,对此需有共识,否则便会“鸡同鸭讲”,窒碍沟通了。
“大法”的依据,宜是权威中文词典与权威媒体。英文人的权威工具书是《牛津词典》;中文人手边也宜有一本权威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它由著名汉语专家领头、经专业团队多年增、删、改编成,近年已出到第七版。它收集了各界流通的五万六千多个中文词,供使用时作为依据。另一个参照物便是权威媒体。不论是电视或纸媒,他们对词句使用也相对严格,大体上不会逾越“大法”。
香港的电视、报刊、互联网、课本、读物,时见错词错句,是因作者只以香港惯用或流通用法做标准。中文儿童读物应是标准中文范本,但也常见把“有趣”说成“得意”,把“肩膀”写为“膊头”,把“这次”说成“今次”……“窝心撑港”就更令人莫明其所谓了……为文者常查的是网上词典,它们多由自媒体经营,在学术上欠严谨。
在“香港社区词”的概念下,为保障沟通,一些表现香港特有事物的词应视为合乎“大法”,如蛋挞、鸡扎、腐皮卷、鸡蛋仔……一类香港早期特有食物的名词,不用社区词不足以表达。但其他如油炸鬼、鹹煎饼等食物,内地大多地区已有,且有通用说法,使用时宜依词典表述为油条、油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