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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听雨/为生命做主\黎 园

2022-07-21 04:24:4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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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大事,生死二字。

  内地有一部名为《天道》的电视剧,其中一段剧情让人印象深刻,主人公的父亲突发性脑出血,右边的身体已经没有知觉,但他左手一直要去扯氧气管。主人公明白父亲想安然离去,他跟医生交流希望尊重父亲的意愿。但医生回答他:中国没有“安乐死”的立法,只要病人没有死亡,医生就要继续治疗。

  电视剧中主人公和医生对死亡的看法,反映了当今社会现实,更发人深省。当生命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选择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面对重疾的折磨,是否可以放弃无谓的抢救?

  近日,深圳将中国首个“生前预嘱”以立法形式确立,如果病人立下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这个被称为尊重死亡权的法律将于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这一突破,引发极大关注和讨论。

  舆论和专家的看法呈现一面倒的支持,普遍认为,签署“生前预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任的表现。从医学的角度看,对于疾病晚期患者,提供生命支持医疗服务只能延缓其痛苦的时间,对于恢复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从现实情况看,治疗本身会产生高昂的费用,家属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尽管都明白继续抢救毫无价值,但是基于伦理和不捨的亲情,放弃治疗会有负罪感。

  深圳的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教师在家人和医生的陪伴下,已经提前签署了“生前预嘱”,一旦到了生命末期,他拒绝“有创抢救”。他说,“我不想在弥留之际,头脑不灵光,身体中插满各种管道,无法感触整个世界,还要痛苦地赖在这个世界上。”

  台湾著名作家琼瑶给儿子儿媳的遗嘱公开信中以《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直言:帮助我没有痛苦地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地活着,意义重大。千万不要被生死的迷思困惑住。

  生命的尊严有时可能与亲情相悖,但确实是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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