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走累了,你会在哪里歇脚?讲究人必要找一张长櫈,吹弹干净,方才入座;随性的大咧咧坐在台阶上,甚或就着马路牙子原地坐下。读书总有歇目之时,书签就此登场。那些精致的书签好比路边的长椅,平整地卡在两页之间,丝质流苏从书本里挑出来,懒懒挂在书脊上,提醒你有空时定要再翻开,继续未完的阅读之旅。不过,对很多人来说,万物皆可当书签,正如在马路牙子席地而坐。
作为一个资深阅读者,我有不少书签,有些是旅游时买的文创纪念品,有些是买书的附赠,其材质有硬纸,也有金属竹木。我用书签没那么多讲究,读书时,随手扯过一个便用,还有随手拿东西当书签的习惯,书桌上的便签条、迴形针,旅途中的车票、登机牌、景点门票,裤兜里的餐巾纸、交通卡,就像林中的猎人顺手揪把叶子放在路上做个记号。前几年,我喜欢拿白纸片当书签,读有所悟,就手写下来,夹在书中。近来,又在写作中发明一法:把同时摊开的几本参考书套插在一起,让它们互以对方为“籤”。
在借来的书里,偶然遇到一些有趣的“书签”,如枯黄的树叶花瓣,餐厅或超市的结账单据。记得有一次,刚打开书,一页轻薄的信笺飘落,上面的话没头没脑,却能读出写者郁闷烦躁的心绪,可惜我没有小说家的才能,不然,定能写出一个悬疑曲折的故事。
又有一次,从孔夫子旧书网上淘了本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老书,翻读时发现里面夹了张取货凭证。这张狭长的纸条已经泛黄,可读出的信息不多,大意是书的主人或读者在上海某家服装店定制了一套西服,约好某天凭此条到店取走,纸条上店舖的红印鉴清晰可辨。想来这位老兄也有随手拿东西当书签的习惯,不小心把取衣单遗忘在了这本书里。浮世如梦,几十年过去了,这位顾客,不知是否取到了他失落在书里的新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