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艺文 > 文学 > 正文

独特的书法艺术——字中有韵

2018-06-14 11:03:56大公网 作者:邓宝剑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面对一件书法作品,我们从可见的形式中品读出某种非可直观的“东西”。这种“东西”不能脱离可见的形式,又非可见的形式所能牢笼。就像从语言符号中解读出意义,而意义并不同於语言符号,又如从佳肴中品尝滋味,而滋味并不同於佳肴本身。它比起形式来隐微得多,但又了了分明,决非虚拟。前人用各种词语来指称它,常见的有神、气、韵、意、味、境。这些词彙或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其所指有两个共同的特徵。

 
一是虚灵、幽微。神与形相对而言,原指人的精神和身体,精神虚灵而形体质实。与此相似,气相较於物、韵相较於音、意相较於言、味相较於肴、境相较於象,皆更为虚灵。这些概念进入艺术的讨论,依然保留着这种特点。
 
二是非由概念能够把握。面对一件艺术品,我们会有某种审美体验,也期待别人与自己有所共识,而对艺术作品的共识不是经由概念的推理,而是出於情感的体认。我们领受书法作品中的神韵,全然在对点画形式的直觉、静观之时,这是一种了然於当下的心灵体验,并不需要心智的推求。当你的目光投向书法作品时,便立即感受到美的韵致,如同打开窗子,风便立刻吹进来。
 
由於以上词彙有着这样的共性,所以在艺术讨论中它们也被进行各种组合,如“神韵”、“气韵”、“韵味”、“意味”、“意境”。围绕着它们,也衍生出“神采”、“气格”、“韵致”、“意趣”、“滋味”、“境界”等。
 
神韵构成形式的内在旨趣,不同的形式便会呈现不同的神韵。在艺术族群中,书法艺术的神韵蕴含了独特的品质。书法是一种典型的空间艺术,它一次性地将艺术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然而不同於绘画、雕塑、建筑等空间艺术的是,书法艺术的形式中蕴含了丰富的时间意味,我们在静态的点画形式中可以感到动态的“势”,从而领略一种富有节奏感的情致,诚如沈尹默所说,书法艺术“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
责任编辑: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