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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具体资助项目类别

2021-07-18 04:23: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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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作品: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舞蹈、曲艺短篇、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二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的演出、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活动。

  三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复合经营型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

  四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戏剧、曲艺编剧人才,音乐作曲人才,舞蹈、舞剧编舞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文艺评论人才。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对象

  一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2018年7月15日前在港澳特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艺术机构。

  二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港澳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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