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歌剧院演绎比才经典之作《卡门》。
申报时间 7月15日至9月15日
申报程序 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www.cnaf.cn)
进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
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上传申报材料(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相关协议。
验收时间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中的短期培训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参加结项验收。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中的中长期培训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
※若延期完成需参考相关规定并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