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
•申报程序:
❶ 进入网站
https://www.cnaf.cn/index.html,
注册登录系统账号
❷ 填写项目主体基本信息
❸ 填写申报项目信息
❹ 上传附件
•注意事项: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
❶申报主体须成立满3年,并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❷实施周期为1年半,结项验收时须完成10场演出,应包括不少于2场的公益性演出。
(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❶在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实施的项目,可申请总成本预算额度的50%;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总成本预算额度的30%。
❷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的剧目和作品,在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的演出和展览,不能申报本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3)美术创作项目:
❶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❷需要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主体所在地区或所属系统县级及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学会)、画(书)院、美术馆、高等院校(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