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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公司ESG报告“例行公事”

2018-10-16 03:16: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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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夥人何智权(右)、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主管合夥人唐嘉欣

  【大公报讯】在港交所推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两年后,安永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团队随机挑选了1200间本港上市企业,分析其2016年和2017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后发现,有60%发行人仍採取“例行公事”的态度,只尝试以符合指引的最低规定要求进行披露。

  调查结果显示,2017财年ESG报告质素较2016财年有改善,但较全球投资者的期望仍有很大差距。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主管合夥人唐嘉欣表示,发行人需在“权益人需要参与评定相关的ESG课题及风险”、“以数据说明这方面的绩效”、“需要展示董事会参与ESG”及“制订ESG策略和目标”四个方面予以改善。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夥人何智权认为,通过ESG报告评估风险,能更贴近市场和投资者对企业的要求。除参考港交所的指引,相信未来亦会有更多上市企业会参照国际标準,以得到评级机构更高评级及国际投资者的认同。他又提及,目前公共事业、通讯及能源行业在ESG报告上表现较佳,因上述行业在ESG风险较高,是否有效管理会影响财务表现。

  唐嘉欣补充说,多产业行业则由於规模大、产业分布多,需时收集有关信息,故ESG报告表现较弱。除了符合港交所指引,何智权称,近年本港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上投资者愈发关注ESG,亦是推动上市企业做好ESG报告的动力。

  另大市值公司ESG报告素质亦较佳,因其压力较大,而资源也较充足。何智权说,对於一些资源和人手较少的中小型上市公司,相信若能转变思维,从管理角度入手,则更为有利,他相信ESG表现好的公司,长期盈利表现会优於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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