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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保荐人未尽责 招商证券被罚2700万

2019-05-28 03:02: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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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招商证券因违反保荐人条例被罚二千七百万元

  【大公报讯】曾遭沽空机构Glaucus狙击的中国金属再生资源,其上市联席保荐人招商证券遭证监会罚款2700万元,理由是担任中金再生的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早前另一位联席保荐人瑞银亦因在担任中金再生及另外两家公司的上市申请中犯有缺失,而被处分。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招商证券及瑞银各自在上市过程中没有履行联席保荐人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以处理有关中国金属及其客户的多项不寻常的事实及迹象。

  证监会表示,中金再生於2008年6月2日首次提交上市申请前,瑞银发现公司其中一名最大的内地客户A公司虽然已於2007年3月被撤销註册,但却继续与中金再生或其附属公司签订销售合约。儘管在尽职审查中出现了以下预警迹象,但瑞银却接受了中金再生的解释,即B公司与A公司由同一实益拥有人拥有,而B公司自A公司被撤销註册后一直以A公司的名义与中金再生签订合约。

  儘管招商证券是在或大约在2008年11月才成为中金再生的联席保荐人,并且在2008年11月之前并无参与就此问题所进行的尽职审查,但招商证券负有进行尽职审查的独立责任,以便能彻底掌握和了解中国金属的情况,并使其本身信纳招股章程内所披露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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