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港交所(00388)早前就检讨《企业管治守则》提升企业管治水平发表咨询文件,香港投资基金公会(IFA)就此提出建议,认为现时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占比应由至少三分之一增加至一半,并设立首席独董一职,以作为独董代表与投资者沟通。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表示,希望首席独董与公司的管理层及投资者关系部门能做到相辅相成,发挥其保障整体股东利益的作用。
独董连任6年 宜批核表现
黄王慈明指出,由于现时董事会中只规定独董占比只有三分之一,独董在董事会中属于少数,其意见亦可能被忽视,导致未能发挥作用,亦会被市场认为独董倾向于大股东,并漠视小股东权益。因此,如果独董占比增加至一半以上,将有利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
另外,港交所咨询文件提出,在任已超过9年的独董,须经独立股东批准才能继续担任独董一职。黄王慈明认为,港交所可进一步要求在任已超过6年的独董,须经独立股东批准才能继续担任独董一职。她引述外国研究指出,平均而言独董对公司的带来好影响力呈倒“U”形,即独董刚进来需要熟习上市公司的运作,在第2个3年任期所发挥的作用会增加,而当在任9年,其作用会到达峰值,之后便会回落。因此,可建议让独立股东提早一个任期,去批核独董的表现。
设首席独董 加强沟通
此外,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亦建议设立首席独董一职。黄王慈明表示,在港交所的文件中并没有提出有关建议。虽然外界有声音反对设立一职,但她认为独董是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所以有责任与投资者沟通,并且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及投资者关系部门能做到相辅相成。港交所咨询文件就提到,了解到市场讨论委任首席或高级独董,因此鼓励上市公司可考虑委任首席或高级独董,作为其他董事与股东之间的中介人,亦建议一些其他的方法,改善与股东的沟通,包括与持份者之间的定期会议正规化,加强年报中披露独董在年内所作贡献或所完成工作等。
至于在董事会多元化方面,黄王慈明认为,除了让不同性别加入董事会外,亦可考虑让不同国籍和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士加入董事会,亦建议要求上市公司年报以及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于同一时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