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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会倡准设“提取期”MPF基金

2022-10-07 04:23: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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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投资基金公会建议

  【大公报讯】投资基金公会昨日建议全面检讨强积金投资框架,统筹整体的发展以更有效衔接“累积期”与“提取期”,并将各类“提取期”的产品纳入制度内。该会又建议放宽强积金的投资限制,并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及“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各提供一个扣税额,每项的扣税上限提高至10万元。

  投资基金公会指,应容许强积金基金投资于更多资产类别,包括高收益债券、基建/实物资产、私募股权/创业基金、基建及商品等不同资产类别。该会又建议,为“提取期”所提供的产品另行制订一套指引/规定,并容许弹性设立只提供予65岁+人士的特定“提取期”成份基金,而此类“提取期”的成份基金在投资规定可以稍作放宽。

  建议自愿供款扣税额增至10万

  此外,该会建议可以考虑制订一套机制,容许各类“提取期”产品可以纳入“积金易”平台。该会又建议特区政府为“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及“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各提供一个扣税额,并将每项的扣税上限提高至10万元,与子女、教育及居所贷款利息等免税额看齐。

  对于投资基金公会的建议,积金局回应指,在确保适度的风险可控性之同时,该局鼓励业界为计划成员提供更多元化的退休投资产品,亦一直鼓励业界研发一些可帮助打工仔在强积金累积(退休前)及提取强积金(退休后)两个阶段的投资新方案,让计划成员有更多选择。

  积金局表示,于2020年4月1日向强积金受托人发出指引,让业界可根据相关指引研发和提交可行的退休投资方案。至今业界已推出3个相关产品,当中包括目标为提供稳定投资回报的退休投资方案。积金局会继续与强积金业界探讨可行的退休投资方案,期望会有更多相关产品面世,以配合计划成员的需要。

  该局续称,进一步提高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扣税上限,以及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提供独立的扣税上限的建议可以鼓励自愿供款,惟需要由政府相关政策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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