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中国经济 > 正文

广东自贸区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将试点赋予自贸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2018-10-01 21:12:54大公网 作者:帅诚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南沙自贸区办税大厅/广州传真

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中获悉,广东自贸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广东未来将试点赋予自贸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时推进广东自贸区扩区,并为汕头经济特区等地争取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平台。报告内容透露,截至今年7月,广东自贸区实际外资167亿美元,其中港澳资企业1.1万家。

粤自贸区港企1.1万家 实际外资167亿美元

报告显示,截至今年7月,区内累计新设企业25万家,新设外资企业1.33万家,实际外资167亿美元,其中港澳资企业1.1万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区内投资设立企业超过270家。2015年至2017年,区内税收收入年均增长23.9%,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41.5%,其中2017年税收收入956亿元、实际外资60亿美元。与此同时,区内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设立企业400余家,中方协议投资额超过100亿美元。

作为全国最大的创新金融和类金融企业集聚地,广东自贸区累计入驻金融企业达5.8万家。在金融业务方面,截至2017年12月,区内229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汇入金额429亿元;区内企业备案43个人民币资金池。

在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方面,融资租赁和汽车平行进口业务表现突出,其中前海蛇口片区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占全国1/3;南沙片区通过SPV融资租赁方式新引进落地49架飞机,成为华南最大的飞机租赁集聚地;南沙片区平行进口整车到港超2.4万辆,成为全国平行进口汽车第二大口岸。

试点赋予自贸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广东自贸区客观的经济数据,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些列政策制度的先行先试。目前,广东自贸区共计形成了38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向全国复制推广33项、全省范围复制推广102项,发布92项制度创新案例。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等3项制度创新案例入选全国最佳实践案例。

自贸区行政办事效率大为提升,在实施“即审即办”“容缺审批”等便利化措施后,区内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目前区内开办企业时间平均为3天,接近新加坡、香港等地水平,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凸显。

南沙自贸区俯瞰图 /广州传真

广东省自贸办负责人表示,未来广东将承接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授权事项,试点赋予自贸试验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时谋划推进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事项,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扩区,为汕头经济特区等地争取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新平台。

部分领域制度创新国际竞争力不足

“广东自贸区改革创新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安排。”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专职主任曹达华也指出,与新加坡等国际知名自由港或自贸区相比,广东自贸区在贸易监管、金融创新、财税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粤港澳合作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已对港澳开放,但在执业的地域、业务范围、服务时间、股比、出资额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依然较多。

探索创新港澳货币流通模式

据悉,为方便港澳企业在区内的资金使用畅通,广东自贸区下一步还将在现有的金融政策基础上,探索创新港币、澳币流通模式,建设前海粤港澳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中心,推动科研经费跨粤港澳三地使用。

目前,广东自贸区与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推出的企业跨境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涵盖跨境全流程产品体系、全球项目撮合体系、全球中行互动平台体系三大体系,为自贸区企业提供包括基础结算、现金管理、跨境融资等全方位金融综合服务。

在助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方面。广东自贸区利用资金优势,助力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推出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跨境人民币贷款等投融资服务。

在服务金融设施建设。广东自贸区适应粤港澳深入合作的形势,为便利与香港企业的结算,进一步强化金融科技创新,推出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纳民生类费用业务系统、粤港汇款港币全额到账服务系统,还推出了粤港电子支票,并助力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近年先后推出了商事登记银政通、粤港澳商事登记银政通等惠民服务,实现境内外投资者开办企业一站式便利化。

责任编辑:李孟展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