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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允港澳专业人才在广东自贸区执业

2018-11-23 13:31:47大公网 作者: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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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涉及多项针对港澳台地区的开放措施,金融开放亦更进一步。
 
国务院通知表示,将授权广东自贸区,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通知提出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多项对台开放措施。其中包括,允许平潭各金融机构试点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允许福建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台湾地区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
 
通知还支持“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机构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保险营业机构。
 
在金融开放方面,通知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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