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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争设大湾区金融发展协调办公室 统筹制定金融改革发展规划

2019-01-17 16:46:16大公网 作者:李昌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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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财经1月17日讯(记者李昌鸿)在深圳举行的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民革深圳市委会发布“关于推动深圳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提案,为了推进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建议在深圳争取设立人民银行南方总部和大湾区金融发展协调办公室,统筹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发展规划。
 
避免出现“大门开,小门不开”现象
 
民革表示,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也在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和试点。以前海法院、前海国际仲裁院等机构为依托,大湾区城市群也在金融法治和纠纷解决方面做了机制和法规体系上的探索。此外,在落马洲河套地区等新兴合作平台的基础上,深港进一步探索开展金融监管协同、金融科技创新、跨境绿色金融等领域开展合作,并酝酿在人才、电信、金融、财税、进出口等方面进一步放松政策限制,创造更加有利于稳健创新的便利环境。
 
此外深圳金融服务业发达,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比较优势。在金融科技领域,深圳作为内地重要金融中心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湾区内的城市一道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金融科技先行区。在绿色金融领域,深圳以绿色金融改革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为主线,探索超大城市核心区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在“金融+社会”领域,深圳率先开始试点工作,把社会影响力投资作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推手。
 
他们也了解到,粤港澳金融合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三地目前金融合作体制机制尚未充分对接,不同的经济金融体制、不同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协调现象,影响了资金、劳动、技术等要素的流动性。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广东的门槛仍然偏高。三地金融合作在融资安排、业务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还不够深入。这些因素制约了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金融竞争力的提升。
 
民革认为,深圳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金融新体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深港金融中心作用,助力“一带一路”建没;有利于推进内地与港澳更紧密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整体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我国对外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其中包括了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措施,这是进一步推进深圳发展的重大机遇。
 
为此,他们建议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建立金融监管及沟通机制,提高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监管水平。争取在深设立人民银行南方总部,除代表中央协调大湾区金融工作之外,南方总部还辐射华南、西南地区,助力“一带一路”南方通道建设;争取选派粤港澳大湾区代表,列席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时汇报大湾区金融合作工作,争取金融委每年讨论一两次大湾区金融合作的议题;争取在深圳成立大湾区金融发展协调办公室,由人民银行南方总部牵头,由省及各地市与港澳金融部门组成,统筹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发展规划、协调金融监管,推动和完善统一的金融信息发布、监控机制,率先探索对跨市场跨业态跨境跨区域金融业务开展功能监管,强化宏观审慎监管,防范和化解区域内系统性金融风险。
 
深化开放水平,降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领域准入门槛。以先行先试、循序渐进为原则,依托前海自贸区、落马洲河套地区等新兴合作平台深化内地对港澳基金、保险、债券等金融产品服务的开放水平,降低对港澳机构的行业准入门槛,放宽对港澳金融机构在企业注册、股份比例、经营范围和资质认定等方面的限制,实现港澳企业与内地企业的平等经营,避免出现“大门开,小门不开”的现象。
 
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大湾区金融合作是中国金融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放涉及到新业务的开拓,资金的跨境流动,风险监测与管理至关重要。建议深圳积极对接央行等金融监管机构,争取在深圳作为“监管沙盒”的试验区,并建立起全国性跨境反欺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合作机制,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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