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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房地产税料成地方财政主税源

2019-03-24 15:24:51大公网 作者:倪巍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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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场普遍认知不同,“房地产税与楼市调控”基本无关。事实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房地产税法立法”纳入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章节。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税的本质是健全地方税体系,该税种料在未来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坦言,不少城市的土地财政日渐减少,房地产税似乎成了弥补、替代地方不断减少的土地财政的唯一方式,但税改的政策目的绝非如此,“地方政府财税不应随事权的随意扩大而成为无底洞”。他说,从《政府工作报告》表述看,房地产税法立法工作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立法的目的与楼市调控基本无关,其本质是健全地方税体系。 

“土地财政”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它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属于基金预算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土地财政令地方政府聚集了大量可支配的财力,并带动了区域内投资的增长,但近年来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由此引发的利淡影响也越来越大。  去年末全国住房市场待开发土地面积4.56亿平方米,再录近10年来新高。苏宁金研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指出,土地库存的激增已在近半年来土地交投市场上有所体现。他解释,去年全国100个大中城市土地成交面积在多数月份均大幅负增长,今年前2个月,全国土地成交总价3973亿元,仅为去年全年3.33万亿元总额的12%,“低迷的土地市场将增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开拓新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已迫在眉睫”。 

市场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6.5万亿元,同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9.8万亿元。上述数据表明,去年地方卖地收入已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的三分之二。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相信,部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有较高依赖度,当前市况下,若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地方政府的响应度料会高涨。他直言,对地方政府而言,房地产税属于“细水长流的税种”,这部分税收资金来源,可部分对冲地方土地减值缩水的部分。 

恒大研究院房地产行业首席研究员夏磊在研报中指出,随着城市化推进,新房成交占比正不断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税收规模增速降低将成趋势,加之“减税降费”因素,地方财政压力将进一步凸显。他相信,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是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税合一”,其目的是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收入,完善地方税制,使地方政府房地产相关税收的收入,适应未来存量房时代的新形势。 

黄志龙提醒说,从去年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表述看,“健全地方税体系”是房地产税的前置目标,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将在未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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