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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建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港年内加入

2019-07-26 03:24:4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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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澳门代表与大湾区内地9市共同签署《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记者卢静怡摄

  【大公报讯】记者卢静怡珠海报道: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迈出一大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讨会昨日在珠海举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先行一步”,在会上与大湾区内地9市共同签署《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两地将建立调解合作联络机制、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究机制等,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平台。记者了解到,香港也将在年内签署相关协议,未来香港投资者调解在湾区内地9市的金融纠纷将更方便。

  人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表示,由於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域,三地在法律框架、经济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通过诉讼等传统的方式解决金融纠纷,面临不同司法制度的衝突,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借鉴港澳及其他发达经济体先进的金融纠纷解决制度,研究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构建共同认可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有助於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大湾区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记者了解到,本次粤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协议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调解合作联络机制,合作各方建立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繫。二是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主要有根据双方当事人统一的意愿,可以选择粤澳地区的调解员和调解依据、规则程序进行调解,合作各方定期交换互通交流经验案例、投诉和调解信息,定期组织调解人才培训与交流。

  此外,粤澳两地还将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究机制,包括研究建立调解综合服务网站,为粤澳地区金融消费者提供调解申请、调解员和调解程序的选择、调解协议达成等相关服务,共同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平台,为粤澳地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案件申请调解、案件在线调解、调解协议的在线确认、在线申请执行等服务。

  将可拣在港调解内地纠纷

  “香港预计近期也会签署相关协议,目前正在走程序,很快也会加入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的建设。”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局主席叶礼德告诉大公报,随着大湾区经济一体化,经济纠纷也在增多,因此能处理跨区经济纠纷的机制非常重要。“未来三地建立纠纷调解机制,香港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香港调解内地的纠纷,多一个更便捷选择。”

  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总裁曹振华还透露,该调解中心自2012年6月开业至2018年底,已经接到约5300宗涉及金融纠纷投入的查询,其中失实陈述、不当销售等金融纠纷佔比较多。而调解计劃的产品种类主要分布在投资、保险和债务等领域(见附表)。

  此外,人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指,希望大湾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提高站位、增强担当、加强合作,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扎实推进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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