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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拟放宽创板发行条件

2019-11-09 04:24: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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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中国证监会拟放宽创业板发行条件,包括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比高於45%的条件。此外,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将上市公司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让上市公司有更多窗口期。

  创业板的修订中,还有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方面,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非公司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於定价基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目前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证监会还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即公司选择上市,可以在12个月内寻找更好窗口期。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修改A股再融资的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涵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下月8日。

  此外,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例行发布会上还表示,将扩大股票期权试点,同时,批准沪深交易所上市沪深300ETF期权和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上交所表示,拟於下月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代码510300),以更好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求。深交所则表示,平稳有序推进沪深300ETF期权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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