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中国经济 > 正文

甘肃设3年1000亿规模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

2020-03-20 16:22:26大公网 作者:杨韶红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顺利过难关,并持续健康发展,甘肃省出台1000亿元专项贷款政策予以支持协助。政策明确由各级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款报账、封闭性运行,确保3年内贷款规模达1000亿元。更明确该项工作由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省工信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负责落实。

甘肃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减员不超过10%的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甘肃省政府要求相关机构要着力强化金融服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完善融资服务、稳岗就业、财税支持、降低运营成本、强化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36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