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甘肃还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在疫情期间,不得违规抽贷、断贷、压贷,不得违规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减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对受疫情影响且近期有贷款到期的企业,银行要主动与客户协商,灵活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提前做好展期或续贷安排。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明确,以上相关工作由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等负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完善融资服务、稳岗就业、财税支持、降低运营成本、强化服务保障等6个方面、36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