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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用工余缺调剂服务专线 多区实现用工余缺调剂

2020-03-24 13:29:28大公网 作者:郭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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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深圳部分复工企业缺工,另外有部分未复工企业劳动力闲置,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希望通过“共享员工”相互帮扶。然而,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如何厘清、企业之间权利义务如何明确、以营利为目的“共享员工”如何监管等问题也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困扰。为加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指导服务力度,规范企业间“共享员工”劳动用工行为,加强用工余缺调剂监督管理,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用工余缺调剂服务专线,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提到,在落实属地防控疫情原则下,根据辖区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广泛发动企业,摸清辖区内缺工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闲置企业的员工存量,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布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动态匹配,及时为企业牵线搭桥,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支持下,中盛珠宝公司愿意借出多余人力帮助航嘉,首次预计约100人左右。此举不仅有效缓解我司人力需求,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我司及客户应对疫情困难的信心。”3月16日,作为龙岗区富余劳动力供给平台的第一批受益者,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一封火红的感谢信送到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表达其对人社部门及时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的感谢之情。

公布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服务专线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积极为企业提供用工余缺调剂法律解释工作,明确用工余缺调剂不改变劳动力闲置企业和借出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指导劳动力闲置企业要与借出员工参照人力资源部门推荐范本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借出期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义务,保障借出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醒缺工企业应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鼓励缺工企业与劳动力闲置企业参照人力资源部门推荐范本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另外,通知也明确,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加强对用工余缺调剂的监督管理。劳动力闲置企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目前,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用工余缺调剂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福田区在“福企新十条”里对使用“共享员工”实行补贴政策,对达成员工共享协议的,共享人数在10人以上且共享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照每名员工400元给予实际用工企业一次性支持(最高10万元)。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主动服务企业,除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调剂成功案例外,区内黄金谷金业公司也调剂了66名员工到聚飞光电公司工作,实现了疫情期间劳动力有效配置。

为提升服务质效,全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均已设立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服务专线。有需要的缺工企业或劳动力闲置企业均可拨打联系电话,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了解企业用工余缺调剂相关事宜。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也将落实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缺工企业、劳动力闲置企业和借出员工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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