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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方向/金发局料跨境理财通产品限港註册

2020-09-23 04:24: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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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金发局昨日以《渐行渐近的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为题发表网志,表示为确保充分落实对投资者的保护,相信短期内跨境理财通延续基金互认对於投资产品註册成立地点为香港的限制,包括於香港设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仍是现阶段最切合实际的选择。

  该局又指,与大湾区其他城市相比,香港基金业的一项特色是较丰富的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劃(UCITS)基金选择。当局可以考虑以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开始,使跨境理财通覆盖其中一类,即在香港註册成立、获证监会认可并投资於证监会认可UCITS基金的产品。

  金发局续称,相比较沪港通、债券通这些互联互通的交易机制,财富管理的服务需要从业人员与客户有更密切接触,从而更好地认识客户,了解客户的投资喜好和风险特征。该局建议,未来可以考虑以合资格理财通产品为基础的专门牌照管理,使持此类牌照的从业者的从业範围与产品销售地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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