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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前出招 警示意义大

2020-11-11 04:24: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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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关於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在“双11”前夕发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这是为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以不公的低价购买商品。对於平台经济的垄断协议,《征求意见稿》表示,包括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协同行为方面,包括要求交易相对人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为。对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征求意见稿》直指属於反垄断的审查範围。

  “二选一”从来都不是一个新现象。从去年的格兰仕起诉天猫,到今年唯品会与爱库存的争执,互联网平台对商家品牌、用户流量的竞争只会更加白热化;大数据杀熟也很常见。据内媒报道,有女子近期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却意外发现,同款手机不同账号购买相差25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直言,《征求意见稿》在“双11”大促前发布具有警示意义,尤其是直接点名“平台经济”和“反垄断”两个关键点。对於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於反垄断审查範围,他称就是指向互联网大厂。

  昨日稍晚,国际院办公厅还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任务分工方案》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路线图。《分工方案》提到,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有关文件,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查处互联网领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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