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房地产平稳有序(6条)
•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
•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2条)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2条)
•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积极探索市场支持方式
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条)
•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2条)
•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加大住房租赁融支持力度(2条)
•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