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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奥数码税明年生效

2019-12-06 04:29: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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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大型科企毋须在某个国家开设实体公司,就可以通过数码服务在该国赚取利润,因此企业税的税务规则并不适用。此外,大多科企都会把欧洲总部设於低税率的欧洲地区,例如爱尔兰等,并将税收转移至低税率的地方。

  因此数码税推出后,从事网络业务的公司不论位於哪个国家,只要为当地的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包括利用用户数据(放置广告),连接用户(网上商店等交易平台),提供网络社交以及提供影片串流服务等,都要为产生的利润缴数码税。

  法国自2019年1月起,向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65亿港元)以及在法国的数码业务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约2.17亿港元)的科企征收3%的数码税。意大利亦宣布计劃在其新的预算草案中引入佔科企业务收入3%的数码税,并於2020年1月生效;奥地利从2020年1月开始会向科技巨头征收税率为5%的数码税。

  英国计劃从2020年4月起对科企在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及在线市场获取的收入征收2%的税。

  当初反对征收数码税的捷克,亦效仿其他欧洲国家推出数码税提案,将对科企在广告数据以及网上市场获得的收入征收7%的数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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