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国际经济 > 正文

3英国与O2合併案 长和上诉得直

2020-05-29 04:26:3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长和旗下3英国及O2合併计劃四年前遭到欧盟委员会否决

  【大公报讯】记者李洁仪报道:经历四年,长和(00001)就旗下3英国及O2合併遭欧盟委员会否决一事,终获上诉得直。长和发声明回应表示,欢迎欧盟普通法院的裁定。

  长和在上诉中指出,欧盟委员会审理有关合併,以及其他欧洲电讯商等合併的取向,是以错误的成见作导引,以为每个欧盟成员国需要至少四家流动网络营运商才可维持市场竞争。

  长和认为,这种取向无视市场实况,无视欧洲以至全球各地许多合併成功案例,曾为市场带来重大投资、网络改善,以及因流动网络营运商合併,而为消费者带来利益的种种明证。

  “很不幸,欧盟委员会的取向煞停或妨碍了多项本来能为欧洲消费者和电讯行业带来新投资、创新和裨益的重要电讯业整合方案。”长和表示,按照法院决定,委员会有需要重新审视对电讯业合併的评核取向。

  长和表示,将细阅法院的判决,并会在适当时候作出更详尽的评论。

  2015年1月,当时尚未进行世纪重组的和黄,与Telefonica就收购其英国附属公司O2英国达成协议,收购作价为92.5亿英镑(约为1067.5亿港元)。完成收购后,3英国的客户将增至逾3300万,跃升为英国最大流动电讯营运商。不过,2016年5月欧盟竞争委员会决定阻止3英国与O2英国的合併。长和随即研究委员会的决定,并提出上诉。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