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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江湖\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政府角色\德国波恩大学经济学博士 沈凌

2019-07-11 03:0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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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老小区的改造升级,政府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帮助之手”

  今年国务院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曾经提出,要在城镇中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比如便民市场、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相信这是大部分城市居民的呼声,也是政府的德政。近日住建部回应称:经过摸底排查,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有十七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意愿强烈。

  当然了,如果你问笔者:如果政府出钱帮我把老房子改造一新,愿不愿意?笔者当然愿意啦,不要白不要。所以,这样的强烈意愿,不一定需要摸底排查,就可以预料得到。比较令人感兴趣的是:老小区的改造升级,政府在其中到底应该扮演一个什麼样的角色?

  内地的房地产市场改革已久。“不忘初心”的话,应该记得当年之所以进行“房改”,就是因为原来由政府作为单一建设主体的计劃经济体制未能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难”问题,於是才引入市场机制。把城市土地拍卖给房地产企业,由他们去造,让老百姓自己掏钱来买。因此,住房的私有产权属性是这个机制的基础。过去,很多经济学家担心的是如何维护私人产权权益,不被政府为代表的公权力侵蚀;那麼今天,我们要不要担心,公权力出於好心,来增加私人产权的权益呢?

  首先,如果改造老小区的水电路网等涉及全社会的公共设施,这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无可厚非。其次,如果是涉及小区内的公共绿化、停车位,乃至於楼房的加固和外立面改造,就会出现一个产权明晰的问题。因为这些小区公共设施是这个小区居民的“公共设施”,并不是全社会的“公共设施”。从法律条文来讲,我们购买的住房,已经包含了小区内的全部设施,所以相对於全社会而言,小区的公共设施是小区居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前一段时间政府提出要“破墙”建设没有围墙的小区的时候,社会舆论普遍关切小区的私有道路是不是因此而成为了全社会的“公路”,那麼现在政府提出动用全社会的资源补贴改造部分小区的私有设施之后,这些舆论的支持者,是不是也应该出於同一逻辑,关心全社会资源的运用呢?

籲提高住户参与度

  当然,从住建部的说明中,我们已经看到,政府注重运用市场机制来推行这项工作。从前几年的实践中,我们也知道,政府往往会把引入市场机制理解为把这些改造工程通过招标工程,承包给私人企业去完成。这其实只是市场机制的供给侧。

  在需求侧方面,老百姓对改造旧小区的需求是各式各样、千差万别的。政府不能觉得只要花了钱,老百姓就一定会满意。如果能够让老百姓自己去参与,去表达诉求,进而监督实施,就会更加好地提高改造的质量和满意度。而让老百姓自己参与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们自己出钱。这就好比是自己房子的装修,老百姓总是会亲力亲为,关怀备至的。小区改造也是一种集体装修行为。可以简化原有的小区维修基金申请程序,由小区业委会动用这个小区自己的钱,在小区改造的清单中选择自己特别需要的项目,从而完成个性化招标工作。

  那麼政府可以在其中扮演什麼样的角色呢?笔者觉得更多的应该是“帮助之手”。也就是说,政府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和规模优势,集中主要的社区需求,选定若干个供应商,提供一个多项选择清单。同时也可以按照不同的比例,给予各个项目以一定的财政补贴。更加可以对特定的贫困人口,比如低保户,予以直接补贴,以便他们能够承担社区分派的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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