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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观察/提升金融科技创新 加强风险防範意识/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何 飞

2019-10-05 04:24: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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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劃着重强调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分布式数据库、网络身份认证等五大技术应用

  近期,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劃(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劃》),为银行业全面开展金融科技战略布局、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能力指明了方向。《规劃》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表明,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落脚点是金融创新,核心驱动力是技术。

  一、《规劃》内容的核心要点

  《规劃》对金融科技发展赋予了“四新定位”,即要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防範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四新定位”表明,金融科技是“金融+科技+产业”的典型代表,在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规劃》对金融科技发展提出了“六大目标”,包括金融科技风险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这六大目标体现了“促进发展与有效监管”相并重的原则,共同构成了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樑八柱”。

  《规劃》对金融科技发展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这六大重点任务与六大目标紧紧相扣,是“四樑八柱”框架下的具体施工图。

  《规劃》对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国际交流、做好宣传贯彻。具体措施包括金融与非金融领域部门协同推进、加大财政对金融科技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设立金融科技示範区、推动建立金融科技发展国际标準等。

  二、《规劃》鼓励银行业加强金融科技应用

  一是鼓励银行结合自身情况开展金融科技创新。

  按照《规劃》对金融科技的定义,银行业发展金融科技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依讬自身技术开展金融创新,另一种是依靠技术引进满足创新需求。前一种模式投入大、要求高、布局广、周期长,更适用於大型银行。后一种模式灵活性强、周期短、投入低,更适用於中小型银行。同时,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劃,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劃金融科技布局应用。

  二是鼓励有现实条件的银行争当技术创新的“排头兵”。

  《规劃》着重强调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分布式数据库、网络身份认证等五大技术应用。大数据方面,加强数据治理、打通内部数据、加强外部数据融合;云计算方面,提倡探索云计算解决方案、构建集中与分布并存的基础设施架构;人工智能应用方面,推动AI与业务融合、AI与数据和人融合、加强AI在金融细分领域应用;分布式数据库方面,鼓励做好分布式数据库应用长期规劃、先行先试分布式产品;网络身份认证方面,利用各类技术建立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运用数字签名技术保障金融交易过程可追溯、探索分布式帐本技术试点应用。

  三是鼓励银行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强金融科技赋能。

  《规劃》具体围绕渠道、产品、服务、惠民、信贷、支付等六方面提出赋能方向。在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上,提倡加强渠道整合、有序开放接口;在完善金融产品供给上,要求打造智能金融产品、建立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上,提出加快网点转型、提供轻型化金融服务;在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上,鼓励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加强场景拓展应用;在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上,倡导基於替代数据为小微企业提供授信、通过供应链金融为上下游提供服务;在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上,推崇条码互认互扫和无感支付。

  四是鼓励银行做好金融科技“应用者”和“被监管者”双重角色。

  在做好“应用者”角色方面,《规劃》提倡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提升业务风险防範能力,包括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控数据指标和分析模型,精準刻画客户风险特征;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着力提升风控及时性。

  在做好“被监管者”角色方面,《规劃》要求银行在运用金融科技时主动向合规靠拢,具体包括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建立金融科技监管规则体系、实施穿透式监管、加强金融信息保护、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等。

  三、银行业贯彻落实《规劃》的建议举措

  一是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着力加强金融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建议大型银行专门制定金融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劃,将金融科技明确为自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宝,重点从架构设计、模式创新、数据管理等方面谋篇布局。建议中小型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外部合作,选择大型银行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巨头作为合作夥伴,重点从产品创新、服务提质等方面开展金融科技应用合作。

  二是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着力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储备与数据治理能力提升。

  建议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金融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拿出营业收入或利润的固定比例作为金融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於複合型人才吸引与培养、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数据统筹归集与精细化治理等。

  三是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广度和深度,着力推动金融服务範畴下沉与用户体验提升。

  建议商业银行推行科技与业务紧耦合,推动对公、零售、同业三大板块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全布局,加强金融科技在渠道拓展、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实现高端客户与长尾客户服务全覆盖。

  四是增强金融科技风险防範意识,着力推动“制防、技防、数防”相统一。

  建议商业银行按照《规劃》要求,主动对标找差,按照高质量发展金融科技的目标,一方面在组织内部建立完备的金融科技合规应用体系,另一方面在银行系统内推动形成金融科技合规创新自律公约,同时在监管部门指导下配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营造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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