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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观察\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试水金融跨区域服务

2019-11-12 04:24:0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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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G60科创走廊有望成为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国内先进技术发展,为制造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有关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形成了《金融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看似是金融服务的“小步慢跑”,实则是制度创新的“大步向前”,相关举措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何 飞

  《方案》具有“三新”特征

  一是提供了跨区域金融服务的“新范本”。目前,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包括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在内的区域都已出台相关政策,协同发展进入如火如荼的施工期。但相比于交通互联、环境互保、产业互助等“看得见”的一体化,金融这一“看不见”的重要资源,在跨区域流动上始终面临制度壁垒,跨区域服务能级受到极大制约。《方案》的出台,不仅是纵深推进金融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标志,而且是打破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壁垒、率先实现金融服务同城化的重要方式。

  二是开启了金融服务科创链的“新实践”。科技联动创新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促进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必经之路。G60科创走廊包括了上海、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等九个城市,集聚了七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845家,拥有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42个科技产业园区,是全国范围内科创产业链布局最为完备的区域之一。《方案》的出台,改变了以往政策只能服务单个科创领域、单类科创企业的局面,从跨区域科创产业链着手,实现了上中下游服务全覆盖。

  三是构建了金融综合化服务的“新模式”。相比于其他行业,科创领域面临着更加突出的融资困境。此前的金融政策多局限于信贷支持手段,由此产生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不会贷”等诸多难题。

  《方案》秉承“几家抬”思想,聚焦“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深化多方联动,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信贷等多种手段,致力于探索出一条金融综合化服务科创的新道路,具有很强的“突破性”和“首创性”。

  《方案》创新举措密集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服务主体明确。《方案》主要服务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这七大产业不仅是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典型代表,而且是全球各国争相布局的焦点,是“卡脖子”技术的集中表现。《方案》尤其注重支持G60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小微、民营科创企业。随着《方案》实施逐步推进,G60科创走廊有望成为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国内先进技术发展,为制造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支持手段多样。在产品创新上,《方案》着力提升信用类科技贷比重,推出知识产权抵押贷、股权质押贷、订单融资、税基贷等新型科技贷产品,这些产品在目前的信贷市场中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在技术应用上,《方案》提出依讬产业链核心企业,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展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推出应收帐款质押、票据贴现、信用证开办等金融服务,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融资效率;在降低融资成本上,《方案》着力推广“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创设“LPR+科创”优惠定价方案,实施“利率外零费用”政策,切实缓解融资贵问题。

  《方案》值得大湾区建设学习借鉴

  三是集聚多方合力,保障措施到位。在多方参与方面,G60科创走廊与工农中建交等12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太平、国际、国盛等7家投资公司签订了基金战略合作协议,这些举措将为《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在信息保障平台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将建立重点科技项目信息库、科创企业名录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评价共享体系,这为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提供了关键支撑;在其他保障措施方面,《方案》积极发挥财政担保资金作用,扩大担保服务对象,进一步放大担保倍数。此外,《方案》提出将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站功能,培训“科创金融特派员”,推动人力支持、资金支持、平台支持相互协同。

  《方案》中提出的金融跨区域服务举措及G60科创走廊规划,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接下来的大湾区建设中,有必要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超越行政区划界限,打造粤港澳“空中科创走廊”。由于地理位置限制,粤港澳大湾区无法照搬长三角区域的G60科创走廊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粤港澳不能加强科创联动。事实上,香港正在推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平台,深圳正在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具备了重要的科创资源优势,包括拥有很强的科技创新平台、国际领先的硬科技企业、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制度等。下一步,粤港澳大湾区应加强“空中科创走廊”建设,推动科创资源要素互联互通,实现科创成果共享共用。

  二是突破传统服务模式,深化数字金融产品创新。着眼“空中科创走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需要加快发展数字金融。首先,通过加快建设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构筑跨区域服务科创网络。其次,聚焦跨市场、跨类别金融产品创新痛点难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贷、股权质押贷、票据融资、信用证抵押贷等新型产品。进一步地,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应用,针对特定场景开发与数字货币相适配的数字金融产品,提升跨区域服务科创能级。

  三是加强多方协同联动,共建跨境信息服务平台。与长三角、京津冀等其他区域不同,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特点就是资源跨境自由流动仍面临阻碍,尤其是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仍存在困难。一方面,建议粤港澳大湾区成立跨境信息统筹管理部门,通过制定跨境信息共享标准、跨境信息使用规则等,进一步完善跨境信息服务制度。另一方面,建议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加强深度合作,实现金融数据信息与科创信息有效对接,促进金融资源精准匹配,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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