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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按明鉴/银行如何规管二按?\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 曹德明

2020-10-05 04:24:0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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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物业时,买家一般会向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按揭贷款,如借贷人将带有按揭的物业再次抵押於其他财务机构,申请第二次按揭,则称为“二按”。借贷人申请二按前,理应需要先经一按银行同意下方可申请,同时亦须符合指定条件如通过压力测试及还款能力等审查,而二按的息率一般较一按高。

  近期不时出现业主断供以致物业沦为银主盘的新闻,当中不少个案是因业主过度承造多重按揭所致,更有业主未经一按银行同意下,擅自将物业抵押给其他财务机构,以借取额外按揭贷款,有关行为会影响个人信贷风险。

  为了让从事按揭业务的认可机构有效地管理风险,金管局推出了各项方案,如“正面按揭信贷资料库”及“电子提示服务”,以便认可机构能有效地查核及揭发违规二按。

  由信贷资料机构(环联)管理的“正面按揭信贷资料库”於2011年4月率先推出,新造按揭之借贷人申请按揭时,需要签署按揭申请资料的同意书,以授权从事认可机构查阅申请人(借款人、按揭人及担保人)现存之按揭贷款资料。

  而为了加强全面性的按揭贷款风险管理,2017年一季度,金管局要求认可机构在处理新造按揭贷款时,使用土地註册处所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如认可机构获得业主的书面同意,每当有涉及物业再按揭或押记文件提交给土地註册处办理註册时,土地註册处会向业主及该物业的一按银行发出电子提示讯息。

  如客户拒绝签署“正面按揭信贷资料库”及“电子提示服务”的同意书,认可机构即对客户进行较审慎的贷款準则,如降低其按揭成数、调高按揭息率,甚至拒绝批出贷款等。而业主在未获得一按银行的同意下,擅自将物业再抵押给其他财务机构,以借取额外按揭贷款,银行会收到电子讯息通知,并会通知该业主已违反按揭契据条款,以及将会按照实际情况採取相应行动,如调高按揭息率、要求借款人偿还部分贷款或提供更多抵押品或担保人等,藉以加强银行业的信贷风险管理及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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