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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能讲堂/虚拟资产禁止无牌交易\国际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付 饶

2020-11-05 04:24: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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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证监会2020年11月3日公布了全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以防止任何类型的虚拟资产平台洗黑钱。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发牌制度推出后,所有於香港营运、或以香港投资者为目标客户的虚拟平台,都必须申请牌照,受当局监管。欧达礼进一步表示,能否成功申请牌照,取决於平台的财务状况、营运经验、风险管理等,由於考虑到投资的风险,平台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截至今年11月,香港证监会并未向任何交易所颁发正式牌照,但原则上同意向加密货币公司BC集团旗下的OSL Digital Securities颁发牌照。

  随着Facebook提出加密货币Libra概念后,各地政府愈来愈重视数字货币发展,除了内地人行发行数字人民币,欧洲也有相关研究。业界认为各国央行的介入、跨境支付的兴起等都加速金融科技发展。新推出的监管框架将为去年实行的监管框架提供巨大动能,并确保提供一个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香港所有数字资产平台必须满足合规、安全和客户保护等严格要求,对标知名证券经纪和交易平台的监管标準。

  笔者观察到,与去年证监会的表态“不监管比特币,只监管交易证券型代币平台;比特币和其他常见的加密货币,并不属於证券”有所不同,今年监管政策中所有涉及交易数字资产的平台(即使该资产不属於证券,如比特币)均须在新的发牌框架监管下运行。服务供应商如在香港运营或为香港投资者提供服务,均需持牌才可运营数字资产业务。细化解读,对数字货币(通证)交易所,不止限於证券型通证资产,所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从证监会取得牌照;对其他环节的几乎所有中介机构(如OTC承兑商),亦都需要申请证监会牌照。

  为投资者提供更佳保障

  在去年发布的指引中,证监会指出,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或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或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或《赌博条例》(第148章),有可能会被检控,甚至受到刑事制裁。今年没有提到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应还是禁止状态。

  香港数字资产产业的定位将推进机构拥抱数字资产,并在中长期内实现全面增长。笔者认为,本次新推出的监管框架拓展了虚拟资产(virtual asset)的定义,并增加了证监会的监管权力範围。发牌制度建议中,相关虚拟资产平台需取得证监会发出的牌照,并执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的相关措施,以及其他保障投资者和防止市场操控的要求。该举措可平衡虚拟资产市场的监管与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佳保障,有助於吸引高质素的虚拟资产交易商落户香港,并进一步稳固香港综合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此外,笔者判断,由於新发牌制度与现有监管沙盒计劃会有相同的监管标準,某些公司可能会选择迁册以规避监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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