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经济观察家 > 正文

察股观经/如何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

2020-11-21 04:24:00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今年前三季,中国财政收入中的个税收入佔税收收入比重为百分之七点二 新华社

  十九届五中全会内容丰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到2035年,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的目标是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简言之,就是人均GDP在现在的基础上翻番,从1万美元提高到2万美元。要实现该目标,应该不算难,即年均複合增长率达到4.7%即可。但在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於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劃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提出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

  早在2002年,十六大报告就提出,从2001年到2020年,用二十年的时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也是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全面奔小康目标的最早提法。因此,共同富裕应该是下一个十五年的远景目标,儘管“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很难实现,但至少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也就是要做到“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困境是什麼?是贫富分化,这是全球主要经济体都普遍面临的困境。笔者曾在去年就说过,长期的和平是导致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因为和平意味着财富分配的遊戏规则长期不变,其结果必然导致分化,这一结果被称之为“帕累托分布”。从历史上看,内战或农民起义基本上都是由於贫富差距扩大到极端水平后引发的,通常是基尼系数超过0.5以后,即意味着战乱的概率大大提高了。

  有人会发问:既然贫富悬殊已经这麼极端水平了,为何国际和平和国内稳定还能持续?国际和平持续,从某种意义上讲,与战争的代价有关,全球核武器的存量越来越大,全球财富累积的规模越来越大,这意味着战争成本越来越高昂。至於国内相对稳定的原因,一是温饱问题各国基本都解决了,二是科技进步,管控手段越来越多,製造事端的难度越来越大。

  个税改革任重道远

  这次拜登在总统竞选中获胜,他的施政纲领最主要部分就是对富人和企业加税,加大医疗和教育的财政投入,实现全民医疗保障,推进《平价医疗法案》主张降低成本;扩大免费教育範围,系统性的减轻美国中产及以下家庭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刚性支出方面的负担,这些举措都有利於缩小贫富差距。

  中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鼓励沿海地区优先发展,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希望先富带后富,由此实现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但2010年以后增速开始下降,一些结构性问题开始显现出来,其中收入差距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五中全会指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

  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看,2016至2019年,中国中等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9%,而高收入组收入增长29%;此外,疫情之下,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居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差距在十倍以上。

  根据招行年报数据,其私人银行的个人账户佔总账户的比例为0.06%,而其账户内的各类金融资产之和佔招行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总额的比重超过30%;同时,金葵花账户佔比1.9%,却拥有50%的金融资产,即招行个人账户中的2%的账户拥有80%的金融资产。虽然仅招行一家的客户数据未必具有代表性,但看一下工商银行年报中的客户金融资产数据,也不难发现,剔除私行客户之后,人均金融资产的水平极低。

  再看一下今年以来中国奢侈品的消费数据,据麦肯锡的数据,截至2017年,中国奢侈品消费的88%来自家庭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群体,其余主要来自家庭年收入介於10万至30万元之间的群体。此外,到2018年,贝恩调查认为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已经佔到全球的三分之一(1440亿美元)。而今年上半年,笔者估计中国奢侈品消费要佔到全球的40%以上。

  因此,无论从居民财富数据还是消费数据,都揭示了当前中国存在的收入差距问题不容忽视。在2020年实现了全面奔小康之后,接下来十五年的首要任务,就应该是显著缩小收入差距了。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财政收入中的个税收入佔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7.2%,儘管中国已经经历了几次个税改革,但依然难以对高收入阶层进行有效征税。反观美国,2019年美国个税收入佔政府税收总收入的55%,其中联邦政府的个税收入要佔其税收收入的80%,佔其财政收入的46%。主要原因是能够对高收入者进行有效征税,如美国收入前1%的家庭,收入佔比约17%,交纳的联邦所得税佔比却达25%,而后80%的家庭收入佔比约46%,只缴了30%的税。

  籲重视第三次分配

  中国为何不能对富人有效征税呢?笔者觉得有多重因素。首先,对偷税漏税惩处力度不够,这当然与中国经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关,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其次,代扣代缴模式下,税务部门对征税的人力、物力投入不够,使大量个人或家庭的隐形所得没有征税;再次,个税税制不合理,累进税率最高为45%,使得相当一部分高收入阶层通过各种方式避税。

  此外,在稳中求进的总原则下,房产税和资本利得税难以推出,因为这两大税种会对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衝击难以评估,也使得中国在对富人征税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对现行税制进行适时改革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在2019年10月末四中全会上批准的《关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中,提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这应该在中国官方首次把“第三次分配”列入到中央文件中,并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手段。通常认为,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三次分配则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在这次五中全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官员又再次提到“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事实上,当前税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提高直接说的比重说易行难,唯有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捐款,才是对宏观经济不会带来大震荡的有效工具。从去年减税降费以来,每年财政需多筹集两万多亿元以平衡减税降费导致的财政缺口,为此国企向财政上缴的非税收入大幅增加,估计每年要贡献5000亿元至7000亿元规模,但私企似乎对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的贡献很少。

  英国慈善救助基金会(Charities Aid Foundation)每年都会公布当年的世界捐助指数(WorldGiving Index)报告,参与调查者来自146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印尼排名第一、澳洲排名第二、新西兰排名第三、美国第四、爱尔兰排名第五;中国则排第142名。不论这样的排名是否科学,至少可以说明中国在社会慈善领域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自2016年《慈善法》实施以来,民政部及相关部委共出台21项公益慈善领域的政策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规範化”和“可持续”发展。今后要把三次分配作用发挥出来,必须加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提升信息公开透明水平、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增加善款善物流向的透明度。唯有如此,才能取信於民,把慈善事业做大。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