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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深圳数字经济应如何创新?\国际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郑 磊

2020-11-30 04:23: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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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性爆发的新冠疫情仍在肆虐,市场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而深圳在前三季度,经济仍录得明显增长,很多经济指标增长率超过了两位数,这正是创新带来的动力。作为一个国内最具代表性的创新城市,今年恰逢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中央对深圳过去四十年发展给出了高度评价,也对深圳未来担当提出了新的要求。

  深圳的创新,尤其是在金融领域中的创新,有哪些是值得关注的?深圳创新最核心的特点和价值是什麼?我们可以从产业层面看这个问题。深圳经过40年的发展有两个支柱产业非常突出,就是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业。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金融机构集聚在此,已经完全可以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数字经济产业链。深圳在建设“双区”的过程中,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深圳本身就是国内一个重要的金融资本市场,而且毗邻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其他国内金融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

  上个月,深圳市政府联合央行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向5万名市民发放了数字人民币,引发了热议。数字人民币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也是数字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分析数字经济,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产业数字化,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创新企业,以及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行业的数字经济融合。这个阶段就和传统经济一样,离不开金融资本市场支持。而第二个阶段就是数字资产化,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和数字资产市场实现数字经济的价值转换和赋能。

  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左右的数据交易市场,但是仍存在较多问题,比如数据孤岛问题,数据产品也比较粗放。深圳可以基於各地的实践,建设更加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尤其可以从金融数据入手,培育数据中介服务,让金融数据能够更好地普惠金融服务。另一个市场是数字证券市场,这和现有的资本市场不同,虽然股票、债券也是电子交易,但数字证券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採取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技术的受监管的资本市场。在这方面,欧盟、美国、新加坡和香港都有较成熟的经验。深圳可以联繫监管部门尝试培育数字证券交易市场。数据要素市场和数字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会对深圳的数字经济建设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加强金融科技监管

  就在不久前,《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範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发布,其中对深圳在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关於金融创新,不久前发生蚂蚁集团暂缓上市事件引发了外界关注。作为一个敏感度高、影响面广泛,关係重大国计民生的领域,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金融创新,与安全、监管之间的关係?这种尺度和平衡的把握,怎样才算合适?

  笔者非常支持对金融科技企业进行强监管。金融科技企业实际是科技赋能金融服务,仍属於或者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是需要监管的。创新和监管实际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金融科技本身也非常适合作为监管技术。前期未对金融科技企业监管,是有客观原因的,毕竟监管属於法律授权,在各国都是如此。监管滞后於创新,这是实情,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进行沙盒监管实验,这样既可以鼓励创新,又能够将创新的风险限制在一个可控範围。在完成沙箱监管实验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监管。

  举一个例子,央行法征求意见稿曾规定只有央行能够发行数字货币,其他任何机构无权发行数字代币。但是,我们知道通证数字经济是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形态,如果对数字代币做出这样的禁令,很可能彻底扼杀了这个领域可能出现的创新。

  数字代币可能还需要一个完善法律和监管的过程,我们可以先从较易监管的数字证券入手,深圳其实可以与央行和证监会协商,用数字人民币对数字证券进行发行和交易。由於央行数字人民币的监管是透明可控的,证监会也可以利用现有的证券监管体系,这种双重监管是可靠的,同时也可以在数字证券市场探索创新,这样的做法应该成为我们解决金融创新和监管两难问题的主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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