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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道启迪/企业购太空卡上限可否放宽?\互联网专业协会会长 冼汉迪

2021-03-06 04:25: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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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香港特区政府拟就智能电话卡设立实名登记制度,就建议进行公众谘询。特区政府指,近年匿名储值卡电话在不同类型骗案中被广泛使用,有需要引入实名登记制,堵塞漏洞。

  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就“电话智能卡实名制”进行谘询,笔者以互联网专业协会会长身份,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保安局会面交流意见。笔者在会上提出,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针对所有电话智能卡(涵盖俗称“太空卡”的储值电话卡)进行实名登记,其实不法分子仍可以透过各种漏洞,例如使用外地“太空卡”在本港进行电话骗案或其他违法行为。

  实名制助打击电话骗案

  笔者认为,实名登记制的其中一个好处,是令犯罪成本增加,对遏制罪案数目有实际帮助。此外,由於使用外地“太空卡”打出的电话号码多会在接听方手机上显示为外地号码,若利用这些“太空卡”进行电话骗案,相比本地“太空卡”的来电,接听人士必然会提高警惕,从另一层面上减低电话骗案发生的机率。根据保安局的数据显示,涉及以本地流动电话犯案的严重罪行如绑架、贩毒,逾七成涉及“太空卡”;电话骗案中的相关比例更高达九成,若为所有实名登记制度后,警方亦可以集中资源调查非本地电话卡相关的案件。

  对於有业界人士指出“电话智能卡实名制”会影响言论自由,笔者不敢苟同。事实上,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而且一直以来,使用本地电讯商提供的月费计劃,无论是家居或商业宽频、手提或座机电话服务的市民在使用服务前均需要提供的个人资料,相比目前谘询文件中需要提交资料为多,目前的建议只是将实名登记制度作合理延伸至“太空卡”。

  再者,德国於2004年提出要求电讯公司收集及储存包括预缴电话卡的资料,当时被其国民控告至欧洲人权法庭,及后法庭於2020年1月裁定,德国此举并无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的八条。法庭在判决中表示,透过实名制保障公众安全及他人权利和自由的合法目的,是民主社会中所必需。相信读者们也知道,现时全球约有155个司法管辖区,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澳洲、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韩国及台湾等,均有实行电话卡实名制,故此香港目前的建议只是与其他国家看齐。

  澳门做法值得借镜

  同时,笔者也认同业界企业关注条例中建议,每名用户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不多於三张“太空卡”的规定。虽然企业可透过月费模式向同一供应商申请超过三张电话卡,但由於“太空卡”的预付性质,在成本控制上相对月费模式较容易控制,故此登记数量的上限会增加企业成本,对一些初创企业来说影响相对较大。既然使用实名制登记,有关上限是否可以放宽?

  澳门早前亦有就“太空卡”实名登记的措施,当局允许个人可以於任何网络供应商购买十张实名登记“太空卡”,而企业购买实名登记“太空卡”则无上限,有关政策值得特区政府参考。

  宣传方式可以更生动

  最后,笔者认为推行“电话智能卡实名制”对香港的长远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均有正面作用,但特区政府在谘询过程中应利用更生动的宣传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市民讲解有关建议及其优点,避免被坊间一些别有用心人士的片面之词“牵着鼻子走”,影响市民对建议的观感。与此同时,笔者希望各界市民利用3月20日截止谘询前的时间,多向特区政府提交意见,令整个制度的运作更完善,在防止罪案及便利市民及业界中取得更好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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