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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态/解决土地房屋问题建议(二)\祥益地产总裁 汪敦敬

2022-04-27 04:24:1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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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业界认为,重启“租者置其屋”要遵守兴建新公屋应多于卖出公屋的原则。\中通社

  香港的深层次矛盾是房屋问题,而要解放的其实不是土地,是人心。上一篇笔者讨论了在私楼二手市场作“供应管理”,可增加数以万计的二手放盘量,也能微调优化楼市的结构。本文讨论另一个可增加庞大供应的途径,就是重启“租者置其屋计划”。

  “租者置其屋”是政府多年来一个成功的房屋政策,以非常平价的价钱将公屋单位卖给租户,但同时政府亦“放甩”了大量令财务亏损的旧公屋。神奇的是,有关项目往往都会得到一个很理想的楼价升值,于是维修费等开支亦变相转到由市场承担了。有人说,卖了一个公屋单位就等于少了一个公屋数目,但其实同时也少了一个长期受资助者。他们由政府长期受资助者改变成为市场的一个消费者,缴交厘印费,从此亦要缴交差饷,这是一个转亏为盈的转变。

  当然,重启“租者置其屋”要有一个原则,就是兴建新的公屋应是多于卖出的公屋,因为去除了旧公屋的财政负担,政府得到更好的财务状况去发挥更多的服务,甚至兴建更多的公屋。有些人会认为这个做法是便宜了公屋居民,“眼红”别人是没有效益的,事情的重点是令更多人有置业的机会。

  另一个可以增加二手市场供应的方法,就是解放逾30万个未补地价居屋的居屋第二市场(合资格人士的免补地价转让)。现在的市场是僵化的,因为大部分的居屋楼龄已经超过三十年,是超越了买入时政府的担保期情形的。在楼龄超过三十年的居屋按揭,大部分居屋第二市场里银行只可以借得六成贷款,即是说买家以居二价买楼要付出四成首期,这成数是更多于1000万私楼的最低首期成数,是非常荒谬的事情。市民又怎会认同政府“做到嘢”?

  当然,政府官僚可以说:“冇问题吖,无担保期银行一样可以做。”这种答案正是反映到政府现行房屋政策不落地,银行当然可以做,但银行亦可以不做,或是做得很保守。结果是未能配合市场正常运作,浪费了逾30万个未补地价居屋的二手供应和转流。

  特区政府有责任理顺矛盾,令居屋二手供应可充分发挥缓和供需紧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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