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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世华章/对再工业化的期盼\立法会议员、岭南大学中国经济研究部副总监 周文港博士

2022-05-24 04:24: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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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香港今次政府架构重组方案中,“创新及科技局”改名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工业重要性得到特区政府认可,是一个好的开端。

  行政会议近日通过了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将三司十三局扩大为三司十五局,增设三名副司长。整体而言,新的政府架构不仅能更好配合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的发展定位,以及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亦理顺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有助于强化高层管治团队和提升施政效能,更好落实下届政府“以结果为目标”的施政理念。

  在今次架构重组方案中,“创新及科技局”改名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由笔者参与的一个大学研究团队,在两年前发布研究报告中指出,港资制造业延外发展模式对香港经济及产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带动作用。此番“工业”在政府决策局中得以“恢复名号”,其重要性终于得到特区政府的认可,可喜可贺,亦是一个好的开端。

  支援新型工业

  香港再工业化自2016年提出以来,其推行工作便交由新成立的创新及科技局负责。本届政府履新后,对创科局负责再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商经局支援传统工业的分工安排延用至今。根据政府此次的讲法,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得以“正名”,是反映该局在推动创科应用和智能生产方面的再工业化任务。但笔者相信,业界对改名后的创工局的期望并不限于此,更希望其摆脱过去的施政思维,能明确地将支援本地新型工业和境外传统工业升级换代一并纳入局方的职能和政策支援范畴。

  笔者留意到,一方面,政府将制定工业政策相关的职能从商经局移交至创工局,却没有对创工局的组织架构作任何的调整,为扩大后的“工业局”增添必要的人手,包括首长级公务员。这不得不让大家担忧,日后政府会否如业界盼望的那样,有能力为香港的再工业化牵头制定全盘的、前瞻性的工业政策。

  另一方面,当初创科局成立伊始,政府便将商经局辖下的创新科技署划拨过去,作为协助推动创科政策的执行机构。但“工业局”成立后,商经局辖下的工业贸易署却并未并入其中,亦未有成立新的专门负责协调工业政策的执行部门,以反映该局扩大后的职能,难免会让人对工业政策日后的落实成效有所担忧。

  值得关注的是,若下届政府延续创工局与工贸署分立的管治架构,支援传统工业发展依旧由商经局跟进;日后工业相关的政策将由两个政策局分管,当局又如何能确保政策有效地、统一地推行,避免出现政出多门、让业界无所适从的情况出现?更何况,再工业化离不开推动创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如何搭建科研界与产业界,特别是“珠三角”港企的对接与合作桥梁,至为关键;如果政府本身的架构及职能分工未能理顺的话,势必会导致本港科技与工业脱节、产研合作不彰的弊病难有根本性的转变。

  协助拓展内销

  至于重组后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因部分职能被转移到其他决策局,例如不再分管旅游和创意产业,“瘦身”后更能聚焦于商贸相关的主业。笔者认为,商经局应思考在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形势下,如何加强与内地更密切的联系,谋求两地发展共赢,以及配合资源的投放,为内地港商、港人推出更多贴地的支援措施。

  就此,笔者曾通过立法会的渠道,向政府了解当局过往在支援内地港商、专业服务界别、创业人士方面有何相关机构、每年涉及的开支、人手等有关详情,以及近年上述人士的数目变化。然而,当局一直未能提供以上两项关键的统计数据。若当局未掌握相关资料,试问又如何能令人信服当局在支援内地港商、港人方面的工作是行之有效呢?

  近期有多个内地的港商团体向笔者反映,他们留意到今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到,未来三年将共拨款1.35亿元予贸发局,并推出“内地发展支援计划”。

  作为最能直接接触到内地港商和港人的商会和团体,他们更了解当前业界的困难和发展所需,故希望政府在支援港商开拓内地商机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角色,而不应该再过于依靠单一法定机构。当局值得考虑提供恒常化或项目形式的资助方案予内地港人商会及团体,资助他们强化服务功能,协助港商拓展内销市场及发掘内地商机,令发展内销市场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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