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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幄之妙\妖股丧鐘敲响\郭奉孝

2019-06-17 03:12: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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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减少港股中的妖股,港交所在整个监管流程的前、中、后期都作出调整。首先,在前期把关方面,港交所拥有自己是否给予新股上市的最终决定权。例如,比特大陆就曾申请在港股上市,但对於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是否可靠,港交所最终给出的取态是否定的。因此,即使比特大陆有不错的新股概念,在2019年3月上市申请限期前,港交所还是没有批准其上市申请。相反,港交所开出的第二上市渠道,以及开放同股不同权,明显就是要让阿里巴巴回港作第二上市。结果,2019年5月终於传出,阿里来港上市申请。如无意外,阿里在港上市不会遇上任何阻碍,不用等待多久时间,港股投资者就可以直接买卖阿里,也算是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任内一大政绩。

  此外,最近港媒传出ICAC正在调查一个联交所前主管涉嫌“放水”,让大量饮食股及建筑股上市。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结果未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港交所的取态是,未来没有吸引力的微型市值公司就不要来港股上市了,因为你们来港上市有卖壳的嫌疑。这是一种“源头减废”的行政措施。

  在中期把关方面,市场监管方明显希望将妖股赶离港股市场。根据港交所最新的监管取态,目前是希望透过核数师的责任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就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有核数师发出的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则要停牌,港交所最新建议由2019年9月1日起的全年初步业绩公告开始实施。修订推出首两年的受影响公司可获两年补救期,比现行停牌18个月的规定多出半年。

  港股中的另一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则除了会公布股权集中警告外,也会将没有太多业务的公司,称之为“业务极少公司”。业务极少公司定义为主板及GEM上市公司年收入分别少於5000万港元及2000万港元之公司,此类公司因业务水平不足以维持上市地位的公司,有机会被停牌或除牌。

  在股市后期监管方面,有问题的上市公司面临长期停牌问题,惟现时监管机构对复牌之路不轻易放行。过去,上市公司可以厚着脸皮一直停牌下去,但最新的上市条例修订,停牌逾12个月的上市公司在港股中除牌,赶走市场中的害群之马,消灭“殭尸股”。2018年8月1日新条例正式生效,对於已经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可以拥有1年宽限期,即2019年7月31日为殭尸股的生死大限,届时相信不少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将会被迫离开市场。

  分析指出,市场监管提升,将会迎来港交所的黄昏时期,作者认为不能随便下定论。虽然减少妖股的出现,会令港交所减少上市相关收入。但作者却认为,港交所同时会吸引更多中概股在港上市,也可做大整个港股市场的吸引力。总结来看,在上市审批、市场监管,及退市机制中,港交所都推出更严格监管,妖股丧鐘已然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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