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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警底可收监 转载同罪\大公报记者 李家翘

2019-10-26 04:23: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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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高等法院昨颁布临时禁制令,禁止对警员及其家属“起底”

  针对警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恶意“起底”恐吓行为愈趋猖獗,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律政司司长联同代表所有警务人员的警务处处长,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颁禁制令,禁止有关违法“起底”行为,以保护警员及其家属不再因个人资料遭披露而受到滋扰恐吓。高院昨午紧急开庭听取原告陈词理据后,随即颁布临时禁制令,其内容包括社交媒体用户对“起底”资料作转载,已涉及违反禁制令,触犯藐视法庭罪,有机会被判监。

  原告分别为律政司司长和警务处处长,昨分别以“利益守护人”及代表所有警务人员和辅警的身份入禀申请禁制令;被告则列为所有“非法披露和使用任何警务人员及辅警个人资料的人”。

  高院昨午三时紧急闭门聆讯后,法官周家明颁下有关临时禁制令,原告一方称会将临时禁制令内容上载至政府网站及警务处网站,以供公众查看;政府网站昨午夜公布有关内容。

  临时禁制令的内容与入禀状所提出略有修改,内容如下:禁止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於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

  警员家属受保障

  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於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任何照片。

  禁制令亦禁止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任何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禁止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禁制令有效期暂至11月8日,届时再开庭研究需否延长禁令。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李锦耀昨在散庭后交代入禀理由,指出自6月起有人故意在网上发布警员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甚至公开年幼子女的学校和班级资料,部分滋扰更涉刑事,令警员及家属饱受滋扰及威吓,对警员执勤构成极大妨扰,因此申请禁制令。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则称,禁令不会影响传媒报道有关警察的事件。

  按例,违反禁制令可被控藐视法庭,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或监禁。法例没有列明最高罚款额或监禁刑罚,由法庭按案情轻重处罚。有执业大律师认为今次禁制令力度很大,即使转载也可能即时触犯藐视法庭罪,令起底及网上欺凌警员的人难逃法律制裁,同时亦保障了知情权及新闻自由,希望禁制令可遏止这股歪风,对搞事者当头棒喝。

  另外,高院昨开庭聆讯时指出,为保护警员及其家人免受恶意滋扰,批准延长另一项临时禁制令,禁止公众人士堵塞及破坏21幢纪律部队或已婚警察宿舍,直至另作命令或正审有结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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