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分别於1948年、1966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为保障这项基本人权,世界各地採取立法等措施的例子并不罕见。
私隐专员:个人资料被“武器化”
2018年5月,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生效。这部被形容为“史上最辣私隐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个人资料不仅指姓名、身份识别号码等,亦包括定位资料、网上识别代号即Cookie、IP地址等,以满足公众在互联网科技时代对私隐保护的需求。而美国至少有三部不同法律,针对网上或电子通讯平台保护私隐,同时不乏因起底而被起诉的个案。
黄继儿日前出席国际资料保障及私隐专员会议时指出,过去四个月,个人资料被“武器化”已成保障私隐一大关注点,建议与其他域外管辖区就私隐刑事罪行的调查工作,发展互助机制,合力侦查网上“起底”行为。 (记者 郝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