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港交所称目前有75间停牌超过三个月的上市公司
【大公报讯】今年8月,港交所实施新修订《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於新例实施后於主板持续停牌18个月,或於GEM持续停牌12个月,港交所可即时将其除牌。致同全国交易谘询服务负责人汤飚表示,根据联交所披露易显示,目前有75间停牌超过三个月的上市公司,预计到明年7月底会有一半的公司会面临即时除牌。
港交所上月就当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有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况时,必须即时停牌一事谘询市场。汤飚认为,建议一旦落实并非坏事,因为在港交所眼中,当核数师在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时,反映投资者已无法通过该报表去评估公司的价值,因此有需要停牌处理核数师关注的问题。
不过,汤飚指出,新规则下这就会增加核数师的压力,因为当核数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况时,上市公司停牌后12个月持续(若在创业板上市)或18个月(若在主板上市)便会面临被即时除牌,因此预计核数师与上市公司在遇到问题时,关係会更紧张。上市公司可会更早提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估计将来会有更多的公司要停牌。
另外,对於业界质疑上市公司持续停牌后,只有12至18个月去处理问题时间太短,特别是财务有问题的企业,要於短时间内找到白武士注资并不容易。汤飚认为,现时在长期停牌的公司中,有部分停牌时间长达三年或以上,反映现时的除牌机制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港交所希望建立一个有死线的除牌机制。不过,他亦承认,在新要求下监管环境、成本增加都令有问题公司成功得到“白武士”拯救机会减低。
至於加快除牌程序对散户投资者会否有失公平,汤飚则认为,部分被取消上市地位的公司,其管理层或会寻求另择上市地或者私有化,因此可提供机会让投资者将所持股票卖给公司。
去年证监会明显加强执法,一共有14间上市公司被勒令停牌,较以往有显著的上升。汤飚表示,去年被勒令停牌的公司,至今仍未有一间成功复牌,同时他留意到近期针对港股的沽空报告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