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地产 > 正文

运房局:标售须列财务优惠支付条款

2019-04-13 03:17:3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报讯】记者梁颖贤报道:新盘招标卖楼风波惹各界关注,运输及房屋局、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及地产代理监管局,三局罕有联手打老虎。销监局昨日发出“给业界的提醒”和常见问答,要求所有一手包括招标出售的单位需详列折扣、赠品及财务优惠,重申该局已发现有个案的销售手法及成交资料的透明度不足,可能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现正调查有关个案,不排除作出检控。

  运房局局长陈帆早前指出,近期有个别以招标形式发售的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过程透明度不足,做法不理想。销监局已透过主动监察,发现有个案的销售手法及成交资料的透明度不足,可能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现正调查有关个案,并会基於证据严格执行《条例》,不排除会作出检控。

  销售监管局昨日发出“给业界的提醒”和常见问答,要求卖方在一手住宅发展项目的成交纪录册内列出支付条款的所有详情。同时,地监局亦向地产代理发出“致持牌人函件”,提醒所有参与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持牌人,不论发展商以何种方式销售其物业,持牌人均须遵循《地产代理条例》及地监局发出的执业通告内的有关指引。地监局特别提醒持牌人,在未取得卖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发放任何以招标形式销售的一手住宅物业推广资料,包括载有建议之投标价格的资料,须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和指引。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销售监管局发出的“给业界的提醒”和常见问答中,主要提醒卖方,如果在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提供折扣、赠品、财务优惠或利益(无论是否以现金方式)给买家,卖方应列出与买方就购买指明住宅物业所协定的支付条款的细节。此外,载列在成交纪录册内的资料应完整齐全,以免準买家须参考其他文件或资料,才找到相关支付条款的细节。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以招标形式出售的一手住宅物业的销售情况,并会按需要採取任何可行措施,令以招标发售的透明度与以价单形式公开发售的一手住宅物业看齐。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