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财经 > 地产 > 正文

南京新政调控楼市 夫妻离异两年仍限购

2020-07-23 13:38:22大公网 作者:贺鹏飞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面对持续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南京市22日深夜突然出台调控新政,包括要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同时首次提出夫妻离异后2年内仍属于限购范围。

6月份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1%,创下2019年以来的新高。(贺鹏飞摄)

疫情后南京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房价、地价持续走高,成交量迅速放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今年4月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增长1.8%,位列全国第一;5月环比增长1.2%,位列全国第四;6月环比涨幅虽然进一步收窄至1%,但同比涨幅达到6.1%,创下2019年以来的新高。

图为南京一处在建楼盘。(贺鹏飞摄)

对此,南京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等7个部门22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刚性需求,规范行业秩序,进一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共提出9条调控举措,包括: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针对不少家庭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的现象,新政明确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也就是说,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南京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南京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南京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南京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南京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官方解释称,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遏制通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的情况,通过优化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有利于抑制投机炒房,为平衡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平稳健康运行创造健康的需求结构。

针对南京一些任店楼盘出现“万人摇号”等扎堆抢购现象,新政提出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多的热点楼盘,开发企业应制定针对性销售方案,严格按照审核公示方案开盘销售。选房结果在现场公示,确保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同步。

此外,新政还提出规范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行为,增强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等措施,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真实、全面、准确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违规者暂停网上签约资格。涉房媒体行业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相关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