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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房产新政细则 港人购深圳热点楼盘需缴社保

2020-07-31 11:27:26大公网 作者:李昌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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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29日深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政细则,对深户社保、单身或离异等作出详细规定。当中令香港人关注的是,港人如果购买深圳热点楼盘,需要在该市购买社保或者纳税。

为遏制市场炒作,深圳市7月15日出台《通知》,29日深夜又公布具体细则,明确新政节点。在7月15日前的交易,按旧政策执行;以网签或定金支付时间界定,定金可以是本人或直系亲属支付。落户未满3年,但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社保,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深圳户口累计断缴3个月或以内,4年内缴纳时间满36个月即可;非深户社保连续5年累计断缴3个月或以内的、但6年内累计缴纳时间满60个月即可。

离异购房记录要追溯3年

对于离异人士将在其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去年11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会后公布,会议上通过16项惠港新措施,其中一项就是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以及退休后在内地生活。

港澳台人士需遵从细则

至于港澳人士是否适用7.15《通知》,深圳住建局在细则中表示,港澳台人士购房仍按照有关政策执行,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无须缴纳社保或者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人士申购热点楼盘时,还需按照《通知》第五条要求规定执行。

根据7月15日公布的《通知》第五条“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文中提到,“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即购买热点楼盘时,购房者需在深圳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购买社会保险,否则不能购买。不过,对于如何定义热点楼盘,住建局暂时未有提及。记者就此事询问地产代理业界人士时,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主任何倩茹认为香港人不受影响,仍按原来的政策要求。中原则截至本报截稿时未有回复。

深圳出台房产新政细则,要求港人购买热点楼盘需缴社保 图为龙岗大运片区一在售新盘 记者 李昌鸿 摄

责任编辑:郭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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